我一直都不是個會吵架的人。
    也就是說,不具有吵架的能力。


還記得小時候,媽媽為了貼補家用,到離家不遠的家庭工廠上班,不過只有半天,因為在讀小學的我們兄弟倆有時是讀半天,媽媽就會回來煮飯照顧我們,他也會利用下午的時間上市場或辦事情。到了暑假,我們不用上課,所以就在家裡做暑假作業、看電視玩樂,而小孩子玩玩難免有爭吵,不過我都是吵完就算了,不想計較也不想記得那麼多。中午媽媽回來之後,弟弟就一五一十鉅細靡遺把吵架的過程與原因以他認知的方式與角度向媽媽哭訴,而我就倒楣了,媽媽開始審問為什麼要這樣這樣,做哥哥應該要怎樣怎樣才對,有時候我覺得有點被冤枉,只是要反駁辯解也不知從何開始,因為真的不記得那麼詳細的枝微末節,就只好默默承受,而且如果事情就能這樣結束,那又何必爭呢。但曾經為此還做了很好笑的行為,就是把吵架的過程寫筆記,到時候才能跟媽媽說其實弟弟也做了什麼什麼。

 

談判桌上的贏家不見得是做最好的人,反而是說最好的人;職場上拿到考績優等往往不是埋頭苦幹的人,而是會說話曝光率高的人,這是因為人需要包裝自己,需要讓自己的優點被看到。一般人都習慣注意到別人的缺點,對於優點會當做是空氣般自然地存在,就像員工認真工作老闆會認為理所當然,但偶而遲到便暗地裡記上一筆使苦心經營的好印象大打折扣,或是老是在埋怨老公不夠溫柔體貼的老婆沒發現其實每天辛苦上班還能笑臉回家,展現的就是老公的溫柔體貼,因此如何將優點放大、把缺點縮小便成了想成功的必修課題。

 

這些對我來說還是在學習中的事,而且是要必須學好的事。尤其在面對自己所愛的人,應該是非常需要加強的,因為我不會去說也不會特地記得自己做了什麼什麼,但有的人就常常把為你做過的事拿出來說嘴,明明覺得很煩,但結果是就記得那幾件為你做的事。也許這就是我讓人生氣的吃虧之處吧,不愛吵架是因為不想爭論對方的看法,不會吵架是因為不懂得縮小缺點,只是對方不會因為不吵架而開心,而我也不會因為不吵架而讓人喜歡。然而更重要的因素也許是那些安慰的話哄人的話我不容易說出口,往往話到嘴邊就被尷尬的沉默給擋了回去,就更難再說出來了。我想這個真的是遺傳了爸爸,那種內斂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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